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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孙法官,我家的车现在被扣住,是不是只要我把那个执行案子了结,就能把我的车开回去了?”8月23日上午,一直避而不见的被执行人黄某中,主动出现在了河南省淮滨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孙健的办公室。
据悉,黄某中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,因拖欠货款被申请执行人李某敏一纸诉状告上法庭。经法院调解,黄某中同意于2019年5月17日前支付货款1.8万元。然而,调解书生效后,黄某中并未如期履行债务。无奈之下,李某敏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面对法院的执行,被执行人打起了“太极”,总是在电话里推说自己在外地,等回淮滨了就会履行。然而,就在其为自己拖延术沾沾自喜的时候,却遇到了一件麻烦事。2019年8月21日,因出门办事没找到停车位,黄某中将车停在了路边禁停区域。事后,车因违停被交警强制拖离,等到黄某中赶往交警大队缴纳完罚款打算取车时,却被告知车辆因早已被淮滨法院查封,即将移交给法院处置。得知这一情况的黄某中,终于感受到了法院执行的强大威慑力,并主动现身法院履行了全部债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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